对于在校学生,应凭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前来办理(仅限高考录取花名册)。
如面临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者,可通过向邮箱qkddag@126.com发送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说明相关情况进行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依据青科大办字[2010]7号文件,在校学生成绩办理方法:在校博士生、硕士生由学生所在学院(部)提供学习成绩后到研究生处办理;在校本、专科生由学生所作学院(部)提供学习成绩后到教务处办理;在校成人教育及高级职业教育的学生由成教(高职)学院办理;在校外国留学生由国际学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