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档案局2014年6月颁布了《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要求自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本规范是各单位开展档案工作的基本规范,适用于行政辖区内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规范在总则之后,分别从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保障、档案服务利用、档案工作创新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8月档案局又印发了《实施<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测评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测评组织和准备工作, 2014年为测评工作起步阶段,2015-2017年为测评工作普遍开展阶段,2018-2019年为重点检查、提高、复查阶段。
档案馆即刻起认真对照测评办法进行自查,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整体工作方案,并将该项工作纳入2015年工作计划,确保达到档案工作管理先进单位标准,为争取实现示范单位的目标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