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部门现行职责的划分,档案馆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根据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不断的政策性调整,人事档案的卷内材料分类、用纸规格、装具、目录输出等各项工作先后进行了两次全面的重新整理。
案卷的规范化整理只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保证归档材料的真实、齐全和完整,进而根据档案材料确定工作人员的年龄、工龄、党龄以及学历才是加强人事管理的最终目的。为配合教育部个人信息数据采集工作,彻查档案材料的是否真实有效;“三龄一历”信息是否准确;主要经历是否完整等,学校人事部门近期开始组织相关人员,着手进行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
此项工作结束后,档案馆作为整理保管部门将积极配合人事处按照有关要求审核、确认学校接收的每一份人事档案,从源头上杜绝案卷材料缺失问题的出现,及时确定就职人员的“三龄一历”,严格执行变更后材料补充、信息修改等工作程序,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延续性。
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于2002年由人事处交付档案馆,全面的整理工作始于2004年,之前累积多年的各类散材料逐渐就位,并在2008年组织了大规模的集中收集补充及规范化整理工作。
2009年底,一次通过山东省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检查团代中组部的检查验收。2011年上半年,组织部组织人员对64名正处级干部档案进行了审核,根据新标准补充了材料,重新进行了案卷整理及目录的输出工作,副处级干部档案同时进行。暑假,在山东省委组织部对全省正处级干部及各级组织部门下延一级档案审核工作中,学校达到优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