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
近日,国家教育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根据学校党委的批示精神,档案馆组织全体档案工作者进行认真学习。大家对照国家教委1989年10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与《新办法》的不同之处及修改部分进行了分析讨论,深刻领会《新办法》重新颁布的重大意义。会上馆领导结合有关精神,就目前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强调:
1.坚持依法立档,做好各部门档案移交工作、巩固和完善网上立卷的成果。
2.重申档案借阅制度,尤其是机密档案的查阅,严格办理审批手续。
3.加强库房整理,下班及时断电,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安全。
4.积极做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成果展的资料、照片及有关数据的准备工作。
5.做好2008年《年鉴》编撰数据及有关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
6.加快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的进度,尤其是材料的收集、整理、规范及核对等。
7.做好校史馆的管理工作,热情接待参观团队及个人,发挥校史馆宣传窗口作用。
《新办法》的颁布,是高校档案工作者盼望已久的大事,对于依法做好高校档案工作提供了政策性的指南。对新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档案馆将针对学校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
200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