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档案馆固定资产的管理,合理和正确使用办公设施,延长使用期限、节约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馆设备、家具购进后,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协助固定资产管理员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入固定资产账。
二、馆内入固定资产账的设备和家具等资产,皆由固定资产管理员统一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
三、根据设备功能和工作需要,固定部分设备由相关岗位人员负责保管、日常维护和运行。如发生丢失、损坏及其他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
四、固定后的设备、家具在管理使用上具体落实到房间及责任人,固定资产账目与使用人挂钩。
五、馆内一切设备不得私用,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移动和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馆长批准。
六、馆内设备、家具的调配或报废,经馆长批准后,应及时办理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七、库房设备使用要做好安全运行记录。
八、公用设施设定管理员,其他工作人员使用时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九、设设备管理员统筹负责设备故障的排除、维修登记、联系和跟踪工作。
十、以电为动力的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切断电源;有防尘罩的设备要盖好防尘罩;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确保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