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根据《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部门考核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由档案馆牵头组织开展第二届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为此项工作能够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保证活动取得表扬先进,促进学校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目标,在全校职能部门开展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选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全校各职能部门均可推荐1名评审委员会成员,该成员从事部门档案工作不得少于2个聘期,本届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不得同时做为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推荐。职能部门没有及时组织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部门档案员个人可自荐,在备注栏中注明。
二、自荐时间及评审委员会组成
4月26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工作,推荐表统一发送至档案馆校内办公邮箱dag@qust.edu.cn。
4月27日档案馆汇总推荐情况并由指导利用、信息技术、利用服务和编辑研究、人事档案各管理岗位档案工作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馆内2名、各部门7名档案工作人员组成本届评审委员会,若评审委员会中无纪检、工会成员,需特邀参与评审工作,加强监督。
附: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第二届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
所属部门: 2016年4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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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档案工作时间 |
年 月 |
从事档案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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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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