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部门考核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荐评选第二届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1.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及档案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从事部门档案员工作满一聘期及以上。
2.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档案工作会议、档案业务培训及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或工作中善于思考,主动探寻档案管理不同领域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取得良好实践效果,获得档案专业研究成果者优先。
3.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积极热情、业务娴熟,同行间沟通流畅、关系融洽,积极建言献策。
4.按照学校《各部门档案收集整理规范》的要求及归档时间移交相关档案。提交的网上数据题名规范,内容完整,不缺项、漏项。移交的声像、实物档案以及相关的电子文档符合进馆要求,齐全完整、载体介质质量好,便于整理加工和提供利用。移交的纸质档案内容完整、真实准确,经办人签章齐全、清晰。按卷管理的分类正确、卷内排列规范,页码编写无误,卷内目录、备考表填写认真,字迹工整;按件管理的不缺页,签发单、收文单、底稿、附件等内容完整。金属物清除彻底,装订线无压字、脱页现象,黏贴均匀、美观,破损的文件修补整齐,托衬或折叠符合要求。
5.主动协助补充完善部门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宣传档案工作。能够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既定档案管理制度。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6.将重要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学校的。
二、评比时间安排及程序
1. 4月26日之前学校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为单位推荐人员,推荐名额为1人。
2.4月27日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学校岗位聘期及档案工作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4月28日档案馆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由2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和7名从事档案工作时间久、工作认真的部门档案员组成,通过实地查看档案和近年部门考核情况通报,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不超过总数15%的先进个人。
4.评选结果通过档案馆主页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表彰
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5月份学校档案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附: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档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所属部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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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档案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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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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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档
案
工
作
经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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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工
作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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